關於曖昧這件事:我們只是朋友

今天突然想來打篇文章
是因為最近身邊的朋友有幾個都深受曖昧其害
於是想打這篇文章分享一下個人的淺見
也算是提供一個保護自己的方法吧!

對於曖昧,我以前也是受害者
沒錯,曖昧的當下感覺很美好
基於我們人類「對在乎的事情都想要有個答案」的本能
曖昧不清不楚的關係的確會激發我們想探究的心理

在高中的時候,有個男生曾經對我態度很曖昧
他的確挑起了我的好奇心
但後來我居然成為他和另一個(我不知道是不是處在曖昧關係中的)女生幫忙傳紙條的人
(我想他們是在曖昧中吧,從那女生的表情感覺得出來~粉紅色泡泡)
我不是傻到幫他們傳紙條,而是他們一個坐我右邊一個坐我左邊
所以好像理所當然我就成為了要幫他們傳紙條的中間人
但因為本人上課認真(哈哈我是說真的這點)
所以我後來就說:
「要不要我跟你們其中一個換位子?這樣比較好傳,不然一直打擾我。」
(當下我是很認真的在問這個問題,沒有吃醋XD)
沒錯我其實不是很喜歡別人上課跟我說課程不相關的事
其實一次兩次還好,但超過我就會覺得有點煩
後來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了,因為當時高三要準備考試,我就去忙我自己的了

Anyways, 我後來就醒了
如果說喜歡一個人感覺像在作夢
那麼不再喜歡就是從夢中醒來
大概是這種感覺吧

後來大學的時候又有一次
然後我學到了一個方法
就是
不再把曖昧當一回事

這裡我要先聲明
我對於曖昧的定義是:
對方對你(妳)很不錯,比朋友更好,甚至像情人那麼好
但對方卻從來沒表明到底喜不喜歡妳/你
或是妳/你鼓起勇氣問了,對方卻給你一個模稜兩可的答案
讓你自己去想。
例如你問對方「你是不是喜歡我?」
對方回答「喜歡啊,只是我現在還不想交男女朋友」
我告訴你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什麼
就是「喜歡,但還沒喜歡到想跟你交往的地步」
(我想大多數人是不會這樣告訴你的,因為事實太殘酷...)

我想大多數人應該都當過曖昧發起人和曖昧受害者
(好吧也許有人認為自己只當過其中一種)
若你曾經兩者都是
那我想你應該很明白什麼叫做「一隻腳在門內,一隻腳在門外」的感覺
這算是一種觀望的態度吧
就是要進來也行,要溜也行
其實這是一種不太負責任的態度
尤其當你栽進去而對方卻選擇溜走的時候

好了回到正題
什麼叫做「不再把曖昧當一回事」
其實很簡單
就是對方在告訴你
「你願意和我交往嗎?」之前
都不要想像任何可能性
因為在對方說這句話之前
都還沒有那麼喜歡你(我一直在用電影"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"的梗XD)
真的,當對方說這句話的時候
大多數人都是鼓起了勇氣、賭上了自尊(←這真的要很大的勇氣)
只為了看到你點頭說好
如果你告白過 被告白過 或是看過別人告白
那種臉紅、緊張到連聲音都在顫抖的樣子(←其實那樣還蠻可愛的哈哈)
或是展露為你癡迷的笑容
我想你一定知道我說的是什麼了

也許你會問:一定要告白嗎?或等對方告白嗎?
我的理由是:當一個人鼓起勇氣跟你告白了,十之八九都是對你認真的(要騙你的話真的防不了...)
不論是當面還是電話情書email或Line(這跟勇氣的多少和是不是很會說話有關啦XD)
但是曖昧就不一定了
因為,你有可能只是對方「眾多曖昧對象其中之一」
如果這樣想是不是就很不舒服呢?
對方在LINE裡面對你說的曖昧話語
其他人也有
同樣一個缸裡每條魚都有得吃
相對的,如果你是曖昧發起人
那麼你正在曖昧的對象,說不定對他(她)而言
你也只是他(她)的曖昧對象其中之一
哀呀 是不是有點殘酷的事實(可能?)

另一個為什麼不曖昧的原因:
想想若是聽到對方在和朋友閒聊聊到你的時候
對方說「他(她)只是我的一個曖昧對象」
不過我想大多數的情況應該是說:
「我們只是朋友」
沒錯,就是身分地位的問題啦
想想,無論你是哪一方,你都只能算是對方的「朋友」
而不是對方的「男女朋友」

對方最後跟別人在一起,你只能捶胸頓足怨自己是個傻B
對於不想負責任的人,當然會覺得曖昧是個不錯的方法囉

我不是在說「曖昧的人差勁透了!」
(雖然我前面感覺就是這樣...事實上被曖昧的時候感受也的確是很差勁...)
應該這樣說
若是把對方跟你曖昧當作「對方在跟你調情
這樣想好像會比較好一些
因為調情是真的可以對著任何異性、朋友,甚至是便利商店店員
卻又不會太超過
對方只會覺得你蠻有魅力而已
是種生活上的調劑
(不過如果有了交往對象還是收斂一些比較好,免得男女朋友吃醋了)
要注意的是,除了調情之外就不要做延伸聯想了
除非對方問了你那個問題...you know

拿我自己當例子好了
我現在就是異性朋友對我好,老實說不要太貴重我都會照單全收
因為我會覺得對方想給就是接受對方的好意
但如果對方要因為我收下了就要給他好處
或是對方「在給了那麼多禮物,別人問我們是什麼關係,我回答『是朋友』」而生氣的話
我會說:「那退還給你」(不過如果是吃的就很難計算呀...)
在對方告白前我都會當作是「朋友」送的禮物
而非「追求者」
一直到對方問我願不願意和他交往
我才會開始正視:哦,要認真考慮是不是要跟這個人有進一步關係
(大多數受害者可能就是在所謂對方還在跟你調情時就在想「對方是不是喜歡我?想和我交往?」)
當然,有些人會做很多貼心舉動讓你動心
但如果把這些當作
「只是調情而已,別想太多」
「只是個暖男剛好暖到我而已,別想太多」
才不會在發現「原來對方並不是在追求你」時有被騙的痛苦感覺
學學法國人把調情當作生活上的小樂趣這樣
我想那些被我們以為是曖昧的人
也許有一部份的人是抱持著這樣的心態的
也許有一部份的人真的是對大家都好的中央空調而已
是我們太認真了
(沒聽過「認真就輸了」嗎?)
至於另一部分處在觀望態度,又想要甜頭的人(那些騙財騙色的人物)
就不要跟他們耗了

我總結一下好了
我想傳達的想法就是:
在對方告白前「把所有的好聽話、貼心舉動當作是朋友間的調情」就可以了
這就是我的「不再把曖昧當一回事」的核心概念
至於調情的範圍就自己決定吧
如果你發現對方覬覦你的財物或想拐你上床(←這就是我所謂不想負責任的人,對你好是別有用心的)
就跟對方漸~行~漸~遠~
要好好保護自己


當然,要學習這樣的心態要一段時間
不過,這就是人生呀(笑)
好好享受所謂的調情吧!但是記得要 Hold 住!
忽然覺得我應該這樣教我女兒(如果未來有的話XD)

Comments

  1. 谢谢你的这篇文章,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在用这博客,我是偶然间发现这篇文读完后突然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,发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盲区,对啊女人就是太认真太当回事儿了所以才容易难受,很多时候暧昧在男人眼里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,真的无需太认真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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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對不起 blog 因為我憂鬱症荒廢了好久
      很高興能幫助你
      不過在成長的過程中 還是會建議想做就去做 撞牆了才會成長
      日後回想起來雖然好笑但依然很慶幸自己做了(我是指想剛對方表白的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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